在我国,作品的发表权及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多少年?
发布于:2019-06-28 18:16:02
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21条及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第18条对作品的保护期做出了规定。就一般作品来说,作者的属性不同保护期也不相同。1、作者是自然人的,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亡后50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...   查看全文>
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一样吗?
发布于:2019-06-28 18:15:16
著作权的保护期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主要分为两种,一种是作者的人身权的保护期与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,均是有时间限制的,如德国;另一种是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没有时间的限制,作者死亡后,作者的人身权可由其继承人加...   查看全文>
什么是著作权的保护期?
发布于:2019-06-28 18:14:59
著作权保护期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。在著作权的保护期内,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;著作权保护期届满,著作权丧失,作品进入公有领域。著作权的保护期,包括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及财产权的保护期。作者的人身权...   查看全文>
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?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?
发布于:2019-06-26 12:24:50
 《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《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》《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》将送达商标代理机构。   查看全文>
侵犯改编权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?
发布于:2019-06-26 12:23:41
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,侵犯改编权的民事责任自然也被包含在前述责任之中。   查看全文>
将文学作品录制成有声读物,辅以背景音乐、音效,是否构成改编作品?
发布于:2019-06-26 12:23:07
严格按照文学作品原文朗读而录制的有声读物,无论其是否添加了背景音乐、音效或朗诵中的情感处理,都没有改变文字作品的基本表达,也没有加入新创作者的独创性表达,因而有声读物不构成改编作品。   查看全文>
改编权的行使方式和限制有哪些?
发布于:2019-06-26 12:22:27
因改编作品是改编人独创性的智力成果,其源于原作品,但又不拘泥于原作品。在保留原作品基本表达、部分元素的前提下,也应给改编人留有充分的创作空间。   查看全文>
使用改编后的作品是否需要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?
发布于:2019-06-26 12:22:00
经改编后形成的新作品,因融入了改编人的独创性智力劳动而形成新的表达,构成新作品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。   查看全文>
对他人的文学作品进行改编,是否应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?
发布于:2019-06-26 12:21:19
改编权指改变原作品,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。改编权只属于作者本人,如果改编他人作品,必须经过作者的同意,并就改编事宜签订详细的许可合同并支付报酬,以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  查看全文>
百度索引量变化追查投诉方法
发布于:2019-06-24 07:58:30
各位站长都知道索引量(或称收录量)是网站流量的基石,每天都会盯着百度站长平台提供的索引量工具查看。理论上说,索引量发生波动属于正常,但也不应掉以轻心。那么,索引量发生变化后该如何追查原因呢?   查看全文>
如何保护商标?保护商标的措施有哪些?
发布于:2019-06-20 11:40:06
一、先注册后使用商标。未注册商标不享有专用权,他人也可使用该商标。如果企业的商标先使用后注册,则容易被他人假冒或抢注;一旦被他人抢注后,企业就会陷入被动,要夺回商标只能诉诸法律,费时费力,是否成功也不...   查看全文>
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?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?
发布于:2019-06-20 11:35:08
商标注册大厅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。申请手续不齐备、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,当场退回申请文件;基本符合规定的,接收申请文件,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,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。   查看全文>
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的补正通知书,补正起始时间该如何计算?
发布于:2019-06-19 08:35:23
申请人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补正通知书时,若商标局尚未刊登送达公告,或虽已刊登送达公告、但自公告发布之日未起满30日的,申请人领取退信时视为送达当事人;若商标局已经刊登送达公告、且自公告发布之日已起满30日,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,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。   查看全文>
创作性的标准似乎很难把握,需要有多高的创作性才能成为“作品”?
发布于:2019-06-16 11:14:30
一是付出一点劳动就有创造性的“额头出汗”原则,现在已经基本被抛弃了;二是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对创作性有较高的要求;三是折中的观点,也就是有一定的或者基本的创作性就可以。   查看全文>
如何判断表达是否具有独创性?
发布于:2019-06-16 11:13:43
独创性是作品的核心概念,没有独创性就不能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。但是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都没有明确独创性的定义,有时法院也会有不同的认识。   查看全文>
那强调文学、艺术、科学领域的作用是什么呢?
发布于:2019-06-16 11:12:43
之前很多人在谈到作品这个概念时,不太重视领域的问题,但领域的限定恰恰是非常重要的   查看全文>
《指南》中为什么特别强调作品应该是“自然人的创作”?除了人还有谁可能创作“作品”?
发布于:2019-06-16 11:11:03
作品是创作产生的,是人的智力成果,创作的过程就是把我们内心的思想和情感,借助一定的符号外在化表现出来,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心理和实践活动,只能靠人的思维实现,也就是说创作只能是自然人来完成的。也有人说“不是有法人作品吗?”我们这里强调的是创作的事实行为,法人作品是拟制法人作为作者,其作品本身也是自然人创作完成的。   查看全文>
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的定义是什么?
发布于:2019-06-16 11:10:08
作品是著作权法最核心、最基本的概念。著作权法第三条用列举的方式呈现了作品的概念,“本法所称的作品,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、艺术和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、工程技术等作品”,并列举了9个类型的作品。   查看全文>
微信小程序相较于网站,APP优势是什么?
发布于:2019-06-14 10:23:43
网站特指传统的,在电脑上打开的网站。我们都知道,早在三五年前,移动端的用户就超过了电脑端。但由于某种惰性,技术开发人员直到这一两年才缓过神来,开始重视移动端。传统的电脑上看的网站,自然不方便在手机上看了。而且手机用户花在手机页面上的时间并不多。他们大量的时间都花在于APP上。   查看全文>
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,该怎么补正?
发布于:2019-06-14 10:00:44
商品名称力求具体、准确、规范,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。申请人应尽量使用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》中现有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。如不使用现有名称,应按照分类原则、使用具体、准确、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,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、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。   查看全文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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